部分监管要求上报教育培训贷款数据 业内称等同房贷待遇

2021年11月11日08:12:28 发表评论

(部分监管要求上报教育培训贷款数据 业内称等同房贷待遇)

21世纪经济报道 记者辛继召、胡天姣 深圳报道

教育培训行业“双减”政策落地,相关教育分期类贷款也受到监管进一步关注。

近期,《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部分地区监管已要求商业银行上报教育培训类分期贷款数据。监管机构并未要求暂停教育分期贷款,要求单独上报相关数据口径,目的或为了解教育分期规模和资产质量情况。

“相当于享受了房地产贷款专项数据上报的待遇。”一位大行分行人士笑称,当地银保监发文,要求商业银行按季度上报教育培训行业授信情况。

银行内部也已开展排查。有银行业务人员告诉记者,近期每月都会将培训类机构经营情况及贷款情况相关数据上报于总行。“上报数据操作大约从8月份开始,属于总行教育培训机构风险排查,了解与分析培训类机构的经营情况、资产质量等。”其表示,8月开始的上报数据是与此前出台的“双减”政策有关。“我们上个月(10月)又向总行发了最新数据,以更新排查名单。”

“双减”政策冲击教培分期

实际上,随着“双减”政策强化教培领域贷款监管,加之教育分期、培训贷市场乱象丛生,教培分期贷款规模缩减均在预期之内。业内预期相关分期产品将面临大洗牌。

“双减”相关政策,坚持校外培训公益属性,充分考虑其涉及重大民生的特点,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科学合理确定计价办法,明确收费标准,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通过第三方托管、风险储备金等方式,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风险管控,加强对培训领域贷款的监管,有效预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

目前,各地已进一步落实“双减“政策,要求教培机构在银行设立专用账户。

自6月1日起至今,上海市培训协会已分批面向社会公告25家培训机构和11家商业银行建立合作关系,探索实施银行定期划扣机制。广州市教育局拟制了《广州市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要求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应在本市选取一家银行开立培训费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银行向教育主管部门及时推送专户相关信息。

预付模式备受质疑

此前,作为消费金融的业务之一,教育分期曾被视为风险较低的优质资产。部分银行信用卡、互联网金融等曾大手笔押注教育分期,特别是与语言培训机构合作开展学费分期业务。

有银行人士指出,教育类分期业务发展的风险管控,一般是关注培训机构的固定资产投资、现金流等情况,重点监控交易真实性问题。不过,教育服务的主观感受性较高,即便在机构不恶意欺诈的情况下,消费者对于培训效果的不满也容易引发退款纠纷,导致还贷意愿降低。

在此之前,教培分期甚至出现培训学校跑路,学员仍被迫支付剩余分期贷款的风险事件。

其原因在于,教育培训行业多采用预付消费的商业模式。在预付费模式缺乏监管的情况下,预付消费“跑路坑民”容易引发风险事件。一位华南银行业人士指出,能做教育分期的机构一般具备了相对标准化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分期业务相对是风险可按的。问题在于,教育机构对分期获得的资金如何使用,是否存在被挪用、转移的风险,这与一般公司贷款对借款主体的审查面对的困境是一样的。

10月13日,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要求培训机构做到“亮证签约”,“培训贷”的收费方式被明令禁止。

特别提示中明确指出,培训机构不得使用培训贷方式收取费用,预收费须全部进入培训机构收费专用账户,并根据属地监管部门要求,通过银行托管或风险保证金方式全额纳入监管范围。

北京、重庆、广东等地也已出台相关政策对培训贷进行规范,或者进行风险提示。广东小贷协会今年7月发布风险提示,认为“双减”政策会对培训贷、教育分期市场产生较大影响,后续较难开展培训贷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