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手续费价格战升级 险企将掀起新一轮竞争浪潮

2017年6月13日00:12:01 发表评论

  北京商报讯(记者 崔启斌 许晨辉)商业车险二次费率改革大幕正式拉起。保监会在上周五召开的商业车险改革新闻发布会上对外披露,保监会已于近日决定进一步扩大保险公司自主定价权,下调商业车险费率浮动系数下限。这也意味着险企手续费竞争空间进一步加大,保险公司将掀起新一轮的手续费竞争浪潮。

  根据保监会发布的《关于商业车险费率调整及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显示,使用中保协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的财产保险公司,可以申请在以下范围内拟订自主核保系数、自主渠道系数费率调整方案。考虑到各地情况不同,保监会并未执行一刀切的方案,各地略有不同。具体来看,监管为此次商车费改划分了四个档次。如在北京、山西等保监局辖区内,自主核保系数可在0.85-1.15范围内使用,自主渠道系数可在0.75-1.15范围内使用,即“单75”政策;在天津、河北等保监局辖区内,自主核保系数可在0.75-1.15范围内使用,自主渠道系数可在0.75-1.15范围内使用;在河南保监局辖区内,自主核保系数可在0.8-1.15范围内使用,自主渠道系数可在0.75-1.15范围内使用;而在深圳保监局辖区内,自主核保系数可在0.7-1.25范围内使用,自主渠道系数可在0.7-1.25范围内使用。

  除了费率问题,保监会还将修订商业车险示范条款。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主任刘峰表示:“新的示范条款解决了原条款中‘高保低赔’、‘无责不赔’、‘家庭成员人身伤害不赔’等社会意见集中的问题。”

  事实上,自2015年6月商车费改试点以来,消费者普遍受益。据刘峰介绍:“2016年底,不仅是商业车险车均保费较改革前下降5.3%,保费减少了250亿元。而且商业车险新产品‘性价比’提高,吸引更多消费者投保。有数据显示,2016年商业车险投保率为77%,同比提升4个百分点。商业三责险平均责任限额达56万元,较改革前提升17%。此外,2016年车险投诉量占财产险投诉量的比重同比下降3.5个百分点。”

  车险费改后,保险公司拥有了一定程度的自主定价权,但也出现了一些保险公司车险费率拟定不合规的现象。据刘峰透露,2016年,针对部分保险公司在费率厘定和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保监会累计下发181份监管提示函、77份质询函、39份监管函,责令39家次保险公司在相关地区停止使用商业车险产品并及时修改,而上述产品监管措施约覆盖全国经营车险省级保险机构数量的30%。比如,去年5月31日就有大地财险、中华联合财险、华安财险、安华农业保险、渤海财险和安诚财险6家保险公司被分别下发监管函,责令自2016年6月1日起在部分地区停止使用现行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并及时修改。